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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补(缓)考安排

-缩小  放大+  2016-09-07

现将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(缓)考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各类课程考试安排

1.公共必修课的补(缓)考时间定于本学期的第二周,具体安排见附表1。公共体育课的补(缓)考由公共教学部另行安排。

2.专业必修课的补(缓)考安排在第三周,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部自行安排。

二、补(缓)考要求

1、各学部应认真核对教务处所发补考、缓考学生名单,务必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按时参加考试。如发现公共课补考人数和名单有出入,应在9月8日12:00前将正确信息反馈给教务处。

2、参加补(缓)考的学生必须持证参加考试:身份证和学生证(或一卡通)。

3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,凡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,可以对不及格课程选择补考或重修;凡缺考、违纪和作弊学生,无补考资格;凡以往补考不及格的学生,不得参加本次补考;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,不安排补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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