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
时间:2011-7-5 17:03:58 阅读:2867
各学部、各部门:<p>根据河北省人防办《关于加强2011年人防警报建设的通知》和(冀人防字【2011】36号)文件要求,经市政府批准,定于2011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2分实施防空警报试鸣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<p>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,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,其中:预先警报10时00分—10时03分00秒(鸣36秒、停24秒、反复3次)间隔1分30秒,空袭警报10时04分30秒—10时07分30秒,(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)间隔1分30秒,解除警报10时09分00秒—10时12分00秒长鸣3分钟,10时12分00秒警报音响发放结束。<p>望各学部、各部门,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,试鸣期间保持平稳心态,安心工作和生活,自觉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,确保安全。<p><p><p> 学院办公室<p> 2011年7月5日